如果租赁合同补签是从18年11月开始到19年10月,房租收上来的日期是19年1月份,该如何缴税呢?具体该如何做?还需要调整18年的收入么?或在补交增值税滞纳金呢?如何做分录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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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1 | 提问时间:2019 02/11 14:47
1.签的1年的合同,收的租金是在一年中按月分摊计入当期收入。
2.需要调整18年的收入。增值税可以在开发票时一起交纳一年的。
签合同时
借:应收账款
贷:递延收益
分月确认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收入
开票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交税费
2019 02/1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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