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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非正常损失不是进项税可以抵扣的不需要转出的吗。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19 01/20 09:35
沈家本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您好,需要转出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行税额转出)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供您参考
2019 01/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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