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采购合同签订时,有模具制作费(模具费),也就是和工厂定做的模具,然后还有用该模具制做的成品,成品是我们真实收到的货,并出口了,出口时把模具制作费摊到成品单价里了。因为模具是不出口的,一直放在工厂,下次仍然用这个模具来生产。如果是这样,我们开增值税发票时模具费和成品费应该分开?还是也摊到成品的采购单价里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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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5 | 提问时间:2018 12/08 10:17
如果退税率一致,分着合着均可。
2018 12/08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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