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建筑公司的资质需要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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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2 | 提问时间:2018 11/11 21:07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1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2 11.1.2 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0 人。
3 1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 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 10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 3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 30 个以上;
(3)年完成 1000 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 1000 个基站或 5000 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年完成 500 端 155Mb/s 以上或 50 端 2.5Gb/s以上或 20 端 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年完成 1 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 10 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年完成 5 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 机房)电源工程或 8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 1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2 11.2.2 企业主要人员
(1)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60 人。
3 1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9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 400 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 1000 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或 5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 15 个以上;
(3)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 1 万户;
(4)年完成 500 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年完成 500 个基站或 2500 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年完成 250 端 155Mb/s 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年完成 5 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年完成 10000 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年完成 2 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 机房)电源工程或 4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程。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1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 12.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3 1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一、建筑业企业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核定的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建筑业经营活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出设立建筑业企业法人资格申请时,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及劳务分包序列注册资本(金)的规定,对申请企业分序列进行登记。
经营范围分别核定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并注明“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专业承包序列项目,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不得经营其他序列项目。
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受理企业法人提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并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所设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者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为规范对建筑市场主体的管理,已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应于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 6月30日期间,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重新审核就位,持新的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其经营范围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核定。
五、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建筑业企业申请登记注册,按照《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
六、本通知规定的建筑业企业,不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按原有规定执行。
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2018 11/1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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