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收到对方开出来的可以充当报销的费用发票,有的时候要做价税分离,有的时候又不用啊?到底在哪些情况下要做分离,哪些情况下不用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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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1 | 提问时间:2018 11/01 20:45
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时,不用分离,如果收到专用发票,用于福利,招待的,不用分离,用于应税项目的,要进行分离,抵扣增值税。
2018 11/0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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