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省设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并开立了银行户,只用于发放当地员工工资和社保用,分公司没有经营业务及收入。业务都是以总公司名义进行的,公司实行统一核算①那么费用票抬头是不是都应该是总公司抬头。②总公司给分公司账户拨款用于工资和社保,应该怎么做分录。③如果涉及到分公司的员工个税,在当地缴纳个税,总公司能否入账,分公司的员工工资和社保我应该怎么记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财务软件#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18 10/11 20:33
是统一核算的吗?统一核算的可以开总公司的,分开核算的就不可以了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18 10/12 10:1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