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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增值税提交时反馈“当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的需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333.46元,《附列资料二》中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的税额0.00元。相差金额333.460000元”;当月有申请红字信息表并且有收到红字进项发票,发票当月没有进行认证,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呢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18 08/13 07:26
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在附表二第20行填写333.46 就可以了
2018 08/13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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