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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是小规模。然后发工资是用现金,每次都是做帐都是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从法人那里借现金的。账上其他应付款越挂越多。请问这样做有什么坏处都不从银行存款提现的
84785029 | 提问时间:2018 06/19 21:00
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这样的坏处,就是使用现金发放工资不好使用银行存款直接支付规范,容易引起税务局怀疑工资数据不真实,另外其他应付款金额越来越大,存在税务风险。 【金三稽核,税局罚款】 某税务局在对汇算清缴情况进行核查时,“金三系统”显示A公司所得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于是对公司进行重点关注,查看申报资料后,发现该公司“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很大,于是将A公司列为异常企业,对A公司展开调查。经过核实,该公司“其他应付款”中金额较大的原因是核算了老板的借款。最终,税局要求A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账外经营,引起稽查】 三年来,A公司现金账户将出现赤字前,就会进行借款,导致“其他应付款”余额越来越大。A公司约有三分之一的现金来源于此,但却从未见偿还借款和支付过利息的痕迹。会计人员解释,企业的周转资金十分紧缺,只能借老板的钱进行周转。这些异常情形让检查人员“嗅”出了A公司存在账外经营的“味道”。紧接着检查人员就对公司存货进行盘查,发现存货账实不符,账面存货大于公司的库存。 面对事实,A公司承认,为了避税,对现金销售且不需要开具发票的部分收入不进行入账,直接存到老板账户。由于现金销售收入不入账的金额累积过大,使得公司流动资金经常出现周转困难,这时便以公司名义向老板借款给公司补充资金。 【温馨提示】 “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大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原因有三点: 1.企业隐瞒收入直接挂账“其他应付款”; 2.账外经营隐瞒收入后借款经营通过“其他应付款”融通资金; 3.取得虚开发票虚抵进项后资金回流挂账“其他应付款”。 基于很多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逃税,“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大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因此,会计朋友们千万不要顾此失彼,带来税收风险
2018 06/19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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