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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合伙企业今年9月份成立,截止今年12月亏损6万元,两个普通合伙人,请问经营所得的个税如何申报,生计费每月的5000按全年扣还是从9月开始扣,本来就是亏损,如果再扣除生计费,那不是要退税给我了呀,怎么弄的这个
84785004 | 提问时间:01/13 19:58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申报流程 登录系统: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填写报表:点击【生产经营】,选择预缴纳税申报或年度汇缴申报。填写公共信息和合伙人个人的收入、费用信息等,若合伙企业有亏损,在相应位置填写亏损额。对于投资者减除费用,根据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 5000 元的减除标准确定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本题中从 9 月成立到 12 月共 4 个月,每个合伙人可扣除的投资者减除费用为 5000×4=20000 元。 提交申报: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申报】。 生计费扣除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 1 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 5000 元的减除标准确定。所以本题中的生计费应从 9 月开始按实际经营的 4 个月扣除,而不是全年扣除。 亏损及扣除生计费后的处理 虽然合伙企业整体亏损,但仍需如实申报经营所得个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先以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再减除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本题中由于亏损 6 万元,在减除合伙人的生计费后,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仍为负数,则应纳税额为 0,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存在退税的情况。 合伙企业当年度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01/1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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