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各种情形对应的时间限制说一下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5/05 22:50
总结如下:
个人所得税部分:
6.30: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3.31: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15日: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部分:
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2023-05-05 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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