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而属于财产转让。那对于增值税而言,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而属于销售不动产。这样判断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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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4/30 15:24
是的。
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转让不动产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023-04-30 15: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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