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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将土地使用权i转让给乙的,甲交契税,乙也交契税么?如果乙也交契税,会构成重复计税么?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3/11 10:08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多年税务师事务所经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
已解答10069个问题

是的,甲和乙都需要缴纳契税的。
原因如下: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就是契税的纳税人。甲经批准将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所以甲作为承受方需要缴纳契税。
甲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乙又受让了土地,所以乙应该缴纳契税。这里不涉及重复计税,因为纳税人一个是甲一个是乙,他们都因为各自承受了土地而缴纳契税。

2023-03-11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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