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合理的代收款项做不做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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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8/04 19:40
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⑥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对于考试来说,除此之外的代收款项、代垫款项,都属于价外费用。
2022-08-04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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