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是可以按照折扣后的价格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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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7/25 14:58
不可以的,销售折扣是指现金折扣,是销售完后为了尽快收回货款给与购买方的折扣,计算增值税的时候,不能扣除折扣额。
如果是商业折扣的话,需要满足条件是可以扣除折扣额的,相关规定是:
(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未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或者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举个例子:A洗衣机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向某商场销售1000台A型洗衣机,出厂不含增值税单价为3500元/台,由于商场采购量大,给予其9%的商业折扣,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A洗衣机生产企业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3500×1000×(1-9%)×13%
您注意区分一下。
2022-07-25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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