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理解吗? 消费税只有移交时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收税,其余都收。 增值税外购对内的不收销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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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7/23 09:54
1、委托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非金银),此时受托方一样要代收代缴,也就是此时委托方要计算消费税的
2、如果是用于免税项目,不征税项目,职工福利,原进项税不可以抵扣,要转出处理,此时的确不涉及销项税的核算。
如果是用于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研发部门,生产部门,动产,不动产(不是福利部门),负担的增值税,可以正常抵扣,不用转出
2022-07-23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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