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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法中,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有何区别?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9/04 21:12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一年过注会六科,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等理论和实操的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9648个问题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法中,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折旧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按照固定的折旧率分摊到每个折旧期间内,折旧额保持不变。例如,一项价值为10,000元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0元,采用直线法折旧,每年折旧额为(10,000-0)/5=2,000元,五年后该固定资产的净值将折旧至0元。

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初期,折旧额较大;在使用寿命后期,折旧额逐渐减少的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益较高,而在使用后期效益逐渐降低的情况。加速折旧法有多种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三倍余额递减法等。例如,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对于上述价值为10,000元、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0元的固定资产,第一年折旧额为(10,000/5)×2=4,000元,第二年折旧额为(10,000-4,000)/4×2=2,400元,以此类推,五年后该固定资产的净值将折旧至0元。

总之,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残值、预计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权衡和选择。
2023-09-04 2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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