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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分录应该如何处理?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8/30 11:22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一年过注会六科,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等理论和实操的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9659个问题
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分录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根据上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金额和已预缴所得税金额的差额,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计提金额。
2. 根据所得税法规定,将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所得税”科目。
3. 在“应交所得税”科目下,开立一张“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专用科目,将该科目的借方金额与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相等,贷方金额为零。
4. 在当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将“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专用科目中的金额填写在“上期留抵税额”一栏中,以抵扣当期应纳所得税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年度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与实际汇算清缴的所得税金额存在差异,应及时调整所得税费用的计提金额,并对应调整“应交所得税”科目和“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专用科目的余额。
2023-08-30 11: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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