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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累计折旧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8/29 09:06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一年过注会六科,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等理论和实操的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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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固定比例折旧的累计值。常见的累计折旧计算方法有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1. 直线法:按照固定比例每年折旧相同金额,即固定资产原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其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年限。直线法的优点是计算简单,折旧额稳定,适用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相对稳定的情况。
2. 年数总和法:按照固定比例,将预计使用年限分为若干年,每年折旧额不同,但各年折旧额之和等于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其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该年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总和)。年数总和法的优点是折旧额前期较高,后期较低,适用于固定资产前期使用强度较大,后期逐渐减少的情况。
3. 双倍余额递减法:按照固定比例,每年折旧额是上一年未折旧的固定资产净值的双倍,即折旧额随着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少而递减。其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比例×2)。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优点是前期折旧额较高,可以更快地实现折旧,适用于固定资产前期使用强度较大的情况。

以上三种累计折旧计算方法的区别在于折旧额的计算方式不同,因此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预计使用年限选择合适的累计折旧计算方法。
2023-08-29 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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