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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合并比较报表中,如何处理被合并方的商誉?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8/21 18:28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0124个问题
在合并比较报表中,被合并方的商誉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商誉的确认:被合并方的商誉应该在合并时被确认。商誉是指超过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购买价格与净资产之间的差额。
2. 商誉的摊销:商誉应该在合并后的每个会计期间进行摊销。摊销的期限应该根据商誉的预期使用期限来确定。如果商誉的使用期限无法确定,则应该使用最长的期限,但不超过20年。
3. 商誉的减值:如果商誉的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该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商誉的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该对商誉进行减值。
4. 商誉的披露:在合并比较报表中,应该对商誉进行披露。披露应该包括商誉的金额、摊销期限、减值测试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总之,在合并比较报表中,被合并方的商誉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和披露。
2023-08-21 18: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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