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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汇算清缴怎么算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7/27 08:55
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多年考培辅导经验,高级会计师,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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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一年内取得的各项劳务报酬所得,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但是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可以选择对该年度全年的劳务报酬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即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然后与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如果应纳税额大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需要补缴差额,如果应纳税额小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可以申请退税。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首先计算全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
2. 然后从综合所得中扣除各项专项扣除和依法可以扣除的支出,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以及医疗支出、继续教育支出等可以扣除的支出。
3. 计算综合所得减除各项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4. 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如果应纳税额大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需要补缴差额,如果应纳税额小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可以申请退税。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2023-07-27 0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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