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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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7/06 16:54
累计加权平均法是一种计算存货成本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累计加权平均单价 = (期初库存数量 × 期初库存单价 + 本期进货数量 × 本期进货单价)÷(期初库存数量 + 本期进货数量)
其中,期初库存单价为上一期的累计加权平均单价,本期进货单价为本期进货成本除以本期进货数量。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平均分配,使得每个单位的成本相对稳定。
累计加权平均单价 = (期初库存数量 × 期初库存单价 + 本期进货数量 × 本期进货单价)÷(期初库存数量 + 本期进货数量)
其中,期初库存单价为上一期的累计加权平均单价,本期进货单价为本期进货成本除以本期进货数量。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平均分配,使得每个单位的成本相对稳定。
2023-07-06 1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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