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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公式中的“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有何不同?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6/27 19:43
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多年考培辅导经验,高级会计师,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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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将其原值逐年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中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其中,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是两种常见的折旧方法,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计算折旧的依据不同。

年限平均法是一种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每年折旧额的方法。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那些使用寿命较长、折旧速度较为稳定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它的计算公式为:

每年折旧额 = (原值 - 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其中,原值指的是固定资产的购入价值,残值指的是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结束后的剩余价值。

工作量法是一种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量来计算每年折旧额的方法。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那些使用寿命较短、折旧速度较快的固定资产,如汽车、机床等。它的计算公式为:

每年折旧额 = (原值 - 残值) ÷ 预计总工作量 × 当前期间实际工作量

其中,预计总工作量指的是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寿命内的预计总工作量,当前期间实际工作量指的是固定资产在当前会计期间内实际使用的工作量。

综上所述,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计算折旧的依据不同,前者是按照预计使用年限计算,后者是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预计使用情况来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023-06-27 1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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