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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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6/04 19:56
已核销的坏账指的是公司在过去的会计期间中认定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已经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如果这些坏账后来又收回了,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 直接收回:如果收回的金额与之前核销的金额相同,就可以直接将收回的金额记入现金账户,同时取消之前的坏账准备,将应收账款恢复为原来的数额。
2. 部分收回:如果收回的金额小于之前核销的金额,就需要对收回的金额进行部分核销,即将收回的金额先计入现金账户,再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计提坏账准备,将应收账款恢复为原来的数额。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反映实际情况。
1. 直接收回:如果收回的金额与之前核销的金额相同,就可以直接将收回的金额记入现金账户,同时取消之前的坏账准备,将应收账款恢复为原来的数额。
2. 部分收回:如果收回的金额小于之前核销的金额,就需要对收回的金额进行部分核销,即将收回的金额先计入现金账户,再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计提坏账准备,将应收账款恢复为原来的数额。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反映实际情况。
2023-06-04 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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