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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有何区别?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5/11 09:55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多年税务师事务所经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
已解答10069个问题
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其主要区别在于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时间。

权责发生制是指在交易发生时,无论是否收到或支付现金,都应该记录相关的收入和支出。也就是说,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时间是在交易发生时。这种方法适用于长期合同、预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情况。

现金收付制是指只有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时才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支出。也就是说,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时间是在现金流发生时。这种方法适用于小额交易、个人账户、现金交易等情况。

总的来说,权责发生制更为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经济状况和业绩,但需要更加复杂的会计处理。现金收付制则更加简单,但可能会导致收入和支出的时间不准确。选择何种核算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2023-05-11 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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