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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收付制有何不同?
网校学员 | 提问时间:05/10 16:01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9823个问题
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是会计核算的两种不同方法。

权责发生制是指在交易发生时,就应该记录下该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无论这笔交易是否已经付款,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下来。因此,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是交易的实际发生。

现金收付制则是指只有在现金实际收到或支付时,才会记录该笔交易。因此,现金收付制的核算基础是现金的实际收付。

两种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时间点的不同。权责发生制强调的是交易实际发生的时间点,而现金收付制强调的是现金实际收付的时间点。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采用哪种制度。权责发生制适用于需要考虑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企业,如销售商品但尚未收到货款的企业,或者购买商品但尚未付款的企业。而现金收付制适用于需要考虑现金流量的企业,如小企业或者以现金为主要支付方式的企业。
2023-05-10 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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