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政策解读

税局2023年3月征期日历及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06
普通

微信图片_20230306171659

3月1日--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2022年度汇算清缴


3月1日--3月15日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

1月1日--3月31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2022年度汇算清缴

1月1日--5月31日

企业所得税2022年度汇算清缴


这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自3月1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3月1日开始

可预约办理个税汇算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预约办理服务 :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至3月20日6点至22点通过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来源:河南税务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