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梳理——成本费用
一年又一年。
临近年末,很多会员企业的财务人员又开始规划这一年的收尾工作。会计期末,为应对汇算清缴我们应该作些什么?
我们知道汇算清缴是在会计核算利润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的口径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额的,如果会计核算不准确,即使税会差异纳税调整全部正确,最后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可能也不对,会给纳税人带来多缴税或少缴税的风险。
所以,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一定要先梳理一下会计核算的数据,尽可能避免涉税风险。
梳理时要关注些什么呢?
首先,老会计都很清楚,会计上确认的费用并不是全部都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能扣除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1、会计上确认的费用属于税法不认可的。
比如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行政处罚损失;与收入无关的支出等;
2、没有税前扣除的合规凭证的成本费用;
3、超标准的成本费用
比如三项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补充医疗支出、补充养老支出、社保、公积金、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佣金手续费、还有金融企业的各类贷款损失准备金等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有比例限制的;而这些有比例限制的项目里,有的超标准的支出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有的不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而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项目中,有的有结转年限限制,有的又没有结转年限限制。这种种的条条框框下,财务人员核算时稍微的疏忽都可能影响纳税。
年末关账前,为准备汇算清缴梳理会计科目时,对于前两类支出,建议尽量作好标注,或者登记台账。其中,没有合规票据的,及时通知业务人员索取发票或其他扣除凭证并到财务报账,只要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合规票据的,就直接按会计核算的数据进行扣除。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应税业务,发票是税前扣除的合规凭证。但是,是否只要有合规的发票,就能在税前扣除了?
《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发票是某些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必要凭证,但不一定是完整的税前扣除的凭证。
比如差旅费税前扣除的凭证除了发票,一般还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扣除的凭证除了发票,一般能证明会议真实发生的材料还有: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签到的花名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等;
我们接着聊一下第三类,有扣除标准的成本费用。
梳理这些成本费用时,要重点关注有没有把有扣除限额的费用列支到了没有扣除限额的科目中。比如员工出差过程中招待客户发生的支出,仍然属于业务招待费的,报账时财务只看到是出差中发生的很有可能就一并计入了差旅费中;而员工参加培训的支出往往很容易计入到会务费;员工的福利费有没有列入劳动保护费…
通过成本费用类科目的梳理,对成本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