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税收筹划 > 增值税筹划

种植橄榄部分直接销售部分冰冻后包装销售是否免税

来源: 福建国税 2014-10-15
普通

  问:我单位种植橄榄后,部分直接进行销售,部分冰冻后包装后销售,是否能免征增值税?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贵公司销售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园艺植物产品,免征增值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