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自有房产作为经营场所如何缴纳房产税
来源: 河南地税
2014-08-07
普通
问: 公司法人自有房产,作为开办公司的经营场所,房产税如何缴纳?
答:(一) 该房产无租金收入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该房产收取租金的情况
根据《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年税率为百分之十二。如果是住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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