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2015-11-03 11:56来源:厦门国税
问: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3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问: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3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