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2015-03-18 15:44来源:厦门国税
问:收到机票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请问这种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能作为报销凭证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因此,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