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的附件5,共74家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商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非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标准的)实行免税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推理: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商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商品,如果符合视同自产货物标准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其如果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标准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现将《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商品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列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