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何时申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
2015-04-07 08:44来源:天津和平区国税
问:企业应何时申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
答: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企业按规定期限报送关联申报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3条、《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12条
问:企业应何时申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
答: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企业按规定期限报送关联申报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3条、《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