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后对申报缴纳契税的时间有何规定
2015-01-27 09:25来源:北京地税
问:购买房屋后,对申报缴纳契税的时间有何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问:购买房屋后,对申报缴纳契税的时间有何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