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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股权,计算缴纳个税时的合理费用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7-15
普通

个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合理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具体在实务操作中“有关税费”包括资产评估费吗?包括中介服务费吗?

国家层面上对此没有细化的规定,部分税务机关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当地税务机关没有明确,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1.《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二、股权原值确认管理

(六)允许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扣除的合理税费主要包括个人转让股权时按规定缴纳的税金、凭合法票据实际支付的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及其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但已作为被投资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的税费支出除外。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

第十二条  合理费用是指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过程中按规定缴付的税金及费用,包括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十、可以扣除的合理税费有哪些?

(一)合理税费,是指股权转让方按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在转让时应负担且实际发生的税费。

(二)合理税费应按照据实扣除的原则,纳税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才能扣除。

(三)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可以扣除的合理税费主要有: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费、公证费和其他中介服务费等。

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1年5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20.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支付的咨询费,是否可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因此,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支付的咨询费不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合理费用,不可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作者:李老师(正保会计网校财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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