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后,注意这些事项!
从11月份开始,各个税局都开始启用了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根据各地会员咨询的一些问题和各地税局的相关通知,关于新系统使用中的一些事项提醒大家加以注意。
1、进项发票的抵扣操作
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版启用后,所有进项发票的抵扣操作(包含扫描认证和勾选确认),均需在新版系统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中完成。
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2、发票用途选项的调整
从一些税局发布的通知来看,以后所有进项发票均需选定用途后才允许进行勾选。
可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不抵扣以及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各项用途相互独立、每份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勾选操作。
新版系统的综合服务平台与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相比,增加了对票面税额的不抵扣勾选操作(含全部或部分税额不抵扣),请大家按照相关税收规定和实际业务来确定实际应抵扣的票面税额。
目前所有勾选发票的默认抵扣税额都是票面全部税额,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抵扣部分税额,但如设定的部分抵扣税额小于票面全部税额的,发票状态将锁定为“已勾选”,且差额部分系统将不再允许勾选。
3、“确认签名”操作
新版系统对抵扣勾选发票增加了确认签名操作。新版系统的抵扣勾选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结果、确认签名,以上步骤完成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否则将会影响增值税进项税金正常抵扣。
对于企业扫描认证的发票,也必须在次月纳税申报前进行确认签名,才可正常抵扣进项税金。
4、 “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新版系统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那么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5、注销勾选功能
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企业,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 作者:老顾(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