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网校 > 正文

优惠备案注意事项需关注

2017-06-13 09:01来源:朝阳税务

一、备案类注意事项

不履行备案手续事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新、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及外购软件加速摊销等。

仅需报送备案表事项: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创业就业等。

除备案表还需报送其他资料事项:非营利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

二、申报类注意事项

对于随年度申报一并附送附报资料申报事项,包括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重组业务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境外所得抵免、跨地区汇总纳税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资产(股权)划转、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政策性搬迁、棚户区改造事项、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时,CA用户也可通过网上办理。具体路径:

展开剩余部分

互联网地税局—税费申报(原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附报资料)

非CA用户需随年度申报表一起将申报资料交到税务机关。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