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规定:“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在地方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施企业,其在我市设立的由其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以下简称直管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由西城局在交易中心代开发票环节负责征收。
2014-12-22 15:57 来源:北京地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规定:“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在地方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施企业,其在我市设立的由其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以下简称直管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由西城局在交易中心代开发票环节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