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各地动态

辽宁:10月份社保征缴期限延长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10-11
普通

尊敬的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10月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0月28日。

为保障您能够按时享受各项社保待遇,请您尽早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9日

编辑推荐:

天津: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

北京:关于10月征期办税缴费的温馨提示

安徽: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阶段性缓缴

上海:22条政策措施发布,重点聚焦助行业强主体

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证明开具流程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