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定期定额户因领购千元版通用机打发票而被调高定额,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再调低定额?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我省规定在具体确定连续期时以连续三个月为标准。
因此,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