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工程中的设备购置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来源: 海南地税
2014-09-09
普通
问:没有兼营设备销售业务的建筑安装公司承接一项100万元的设备安装工程,约定其中50万用于购买设备,剩下的为安装款。那么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设备和材料划分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的规定,是否购买设备的款项不用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因此,该建筑安装公司购买设备的50万价款应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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