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网校 > 正文

我公司被列为非正常户,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还有效吗

2015-05-05 11:15来源:福建地税

问:我公司被列为非正常户,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还有效吗?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第四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