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但是目前的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一定要认证后申报抵扣再做进项转出如果不认证是否有“滞留票”风险?
【答案】
目前并无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进行认证,但从发票管理角度出发,建议贵公司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如企业未将建设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则不允许计算进项抵扣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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