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计入投资成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12-28
普通

  【问题】

  我公司对外投资,是用借款支付入资款,会计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予以资本化也计入投资成本?

  【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即除购买价款以外的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所以会计上,因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不应资本化,应记入当期损益。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