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股东是香港的企业,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是否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
【答案】
根据国税发[2008]23号,外商投资企业以境内未分配利润再投资退税政策已取消;财税[2008]1号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外商投资企业以款分配利润增资,要按适用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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