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新建的厂房,还没有办理决算手续,现在出租给另一个单位,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应该在出租时按租金适用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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