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个人出租房产到地税开普通发票,金额只要超出500元就需要缴增值税吗?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据此,个人租赁不动产到地税开普通发票,月代开金额不超过3万元,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免征增值税。如果租赁期超过2017年12月31日的,需要等待总局政策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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