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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夫妻婚后增加名字是否需要交纳契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10-27
普通

  【问题】

  婚前房产,夫妻婚后增加名字是否需要交纳契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因此,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增加夫妻一方名字变成共有的,不需要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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