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之间进行设备转移,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
总分支机构实行增值税"统一核算、汇总申报、分别纳税"的,其总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的设备转移,并非用于销售的,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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