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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自产货物,是否应确认收入?如何记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8-31
普通

  【问题】

  企业捐赠自产货物,是否应确认收入?如何记账?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为视同销售货物。根据会计准则,捐赠自产货物不作销售处理,不确认为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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